中院调解书再审申请步骤
象山刑事律师
2025-05-18
当事人对于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再审。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申请人需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法院登记。当事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其认为原判决有错误的事实和法律理由,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其次,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则会裁定予以再审;如不符合,则会作出驳回的裁定。当事人在收到拒绝再审的裁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该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复议期间有新证据出现,可以作为重新申请的依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收到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人民法院申請再审。第274条规定,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書面申请,并遞交與原判決書相同數量的副本。根据第276条,人民法院对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裁定再審,不符合的裁定拒絕再審。第277條指出,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再审裁定的拒絕可以申請複議。
下一篇:暂无 了